天博2021年11月,国内某军事论坛发烧友罗某,利用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,对某新型军舰进行非法拍摄,被国家安全机关发现查处。
罗某所拍摄的照片和视频,涉及2项机密级军事秘密和1项秘密级军事秘密。最终天博,罗某因“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”,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。
国内某航测机构重要测绘项目的负责人刘某,未经审核、未获许可在日常工作中使用具有拍摄功能的无人机,对某重点涉密要害部位进行飞行测绘,拍摄多角度、高分辨率图片信息,采集、存储相关高精度航拍数据,造成重点技术安全风险。
某公司职员李某、张某在执行公司安排的一项常规巡检项目任务中,未向属地空管中心等部门申请、报备,对我某军事禁区进行巡飞采集数据,并将数据上传至网络进行了分享。
李、张两人违规巡飞采集、网络分享传输军事秘密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我国防军事秘密安全,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,依法受到刑事处罚。
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规定,禁止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拍摄军事设施、军工设施或者其他涉密场所;禁止非法获取、泄露国家秘密,或违法向境外提供数据信息。
常见的禁飞区域包括机场及周边区域、军事禁区天博、军事管制区天博、区域、发电厂、铁路电气化线路等。
在没有获得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相关许可和授权前,任何人都不得在禁飞空域内起飞无人机,更不得在禁飞空域实施拍摄、勘察、测量定位等行为。
违规在禁飞空域内巡飞无人机,将面临警告并处高额罚款的行政处罚,没收或销毁无人机;若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事故,需承担民事责任;在管制空域起飞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如果发现有利用无人机在军事禁区、军事管制区等区域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可疑线索,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!
据悉,自2022年6月6日《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》公布并施行以来,先后有2批次171人获重要及以上贡献奖励。其中获特别重大贡献奖励的2人,获重大贡献奖励的44人,获重要贡献奖励的125人,国家安全机关共颁发奖金277万元。
这些获奖人员,身处全国各地,来自各行各业,举报的危害涉及国家安全多个领域,包括传统安全领域的军事安全、政治安全,也包括经济安全、科技安全、网络安全、生态安全、数据安全等多种非传统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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