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博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是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、影响最广泛、规模最大的全省性摄影展览,迄今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九届,推出了一大批精品力作,发掘了一大批摄影人才,全面展现了浙江当代摄影事业的整体面貌和发展成就。
(以下简称“省展”)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践行习文化思想和习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、“双百”方针和“双创”原则,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倡导广大摄影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,坚持以明德引领风尚,以更多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。
本届展览从即日起面向全省征稿,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、踊跃投稿。
展览征集内容设置四大类别:纪录类(含长期关注单元)、艺术类、商业类天博、短视频类。
. 作品须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、呈现和传播,强调影像的真实性、社会性和文献性。
2. 组照、单幅均可,组照作品每件限4—12幅。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,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创作。
3. 须由作者提供真实、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,包含时间、地点、人物及作品描述、创作背景等。组照除总说明外,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。
特别设置:长期关注单元。展示摄影师长期对某一内容的系统性拍摄。作品数量限20—30幅。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创作,拍摄时间应至少跨越3个不同的年份。
(2)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、移动、去除(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)。
(3)允许裁切、旋转画面天博,但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画面原始比例的拉伸、压缩。
(4)允许对影调进行适度调整,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整体基调与氛围,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。
(6)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,不接受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。
(7)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,不允许修改或删除原始图像信息,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,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。
2. 组照、单幅均可天博,组照作品每件限4—10幅。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,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创作。
2. 组照、单幅均可,组照作品每件限4—10幅。单幅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,组照作品须至少有一幅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创作。
1. 包括纪录类视频短片和交互式融媒体作品,为融合静态影像、动态影像并充分运用拍摄、动画、虚拟天博、音频、特效等多种手段而创作的影视视听作品。
2. 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后创作。提倡独立完成,如为集体创作,须注明主创者的姓名和分工(不超过4人)。
展览拟入选作品200件,其中金质典藏作品14件,银质珍藏作品20件,铜质收藏作品26件,优秀作品140件。
主办方有权根据来稿实际情况,对各类入选作品数量进行适当调整。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的名额,不再增补。主办单位将为入选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,赠送展览作品集。
1. 纪录类(含长期关注单元):金质典藏作品6件,银质珍藏作品8件,铜质收藏作品10件。
1. 浙江籍或长期在浙江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,鼓励新人新作,倡导摄影创作关注本土、专注当下,鼓励探索创新、展现个性。
2. 投稿作品题材、体裁和风格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,拍摄器材不限,单幅、组照不限,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。
3. 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,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,每位投稿人投稿总数不得超过8件(组照按照1件计算)。
4. 除纪录类作品外,对拍摄、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,可以少量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(视频)和他人素材,但作品主体必须为投稿者本人创作。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图像(视频)或他人素材需注明,并确保拥有合法使用权,不得侵权。
5. 投稿者应实名投稿,谢绝署网名。除短视频类作品外,每件作品只能一人署名,谢绝共同创作。
6.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天博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主要组成部分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7. 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支付稿酬,不退稿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8. 展览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,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满后公布入展作品名单。
9. 展览入选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。举办方有权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网络传播、摄制、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,不另行支付报酬。
10. 凡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、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、TOP20中国当代摄影新锐展、全国青年摄影大展、“徐肖冰杯”中国纪实摄影展和历届省展、浙江纪实摄影大展中入选、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。
11.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公共道德、公序良俗的情形。
12.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。本届省展评选分为
两个阶段。入围终评的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,应按如下要求提供作品,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的,视为自愿放弃终评资格:
3. 纪录类作品投稿者还需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文件(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,含有拍摄机型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)。
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,实名制。电脑端和手机端数据互通,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投稿即可,
图片:JPG/JPEG格式,长边不小于3000PX,大小限2—10M以内,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、机构等信息的标记。
短视频: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(含片头、片尾字幕),分辨率不低于1080P,MP4格式,
及个人简介200字左右,其他可以提供包括个人联系方式、摄影经历、荣衔资历,重要获奖、摄影感悟等。
其作品也将登记入库,作图片销售代理,优秀作品将推荐人民网、人民摄影报、澎湃新闻等媒体刊发,同时,